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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东省公布省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包括车辆通行费、船舶过闸费、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等多个较受关注的收费项目。
其中,普通公路(桥梁)收费为一类客车、货车10∽20元/车次;二类客车、货车15∽25元/车次;三类客车15∽35元/车次,货车20∽35元/车次;四类客车15∽40元/车次,货车25∽40元/车次;五类、六类货车30~60元/车次。小清河航道通行费按基础通行费和里程通行费两部制计收,基础通行费标准为1.5元/载重吨。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基本价(拖行10公里以内)350∽700元/车次,拖行10公里以上每公里增加10∽30元。
(济南日报记者:林江丽)
原标题:山东公布这些收费标准 高速路清障救援基本价350∽700元/车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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