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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财经9月27日电,山西省晋中市榆社县近日发布《榆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社县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配套措施的通知》,涉及公积金贷款额度、首付比例等15条措施。《通知》提出减轻公租房配建压力。对榆社县2021年1月1日后取得国有建设用地的项目,不再配建公租房,不再缴纳配建资金。2021年1月1日之前取得国有建设用地的项目配建的公租房项目: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配建项目按配建面积每平方米500元缴纳配建资金;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配建项目按配建面积每平方米800元缴纳配建资金,缴纳配建资金后政府准予向社会自行销售。
关键词: 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