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当前简讯:辽宁证监局:对海通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

时间:2022-08-11 15:28:20


(资料图片)

南方财经8月11日电,据辽宁证监局网站,辽宁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作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的联席主承销商和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20华集01)的主承销商,存在对承销业务中涉及的部分事项尽职调查不充分等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情况。

关键词: 尽职调查 海通证券 勤勉尽责

相关内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