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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财经7月15日电,上交所发布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实施细则,鼓励具备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的科创板股票保荐机构或者实际控制该保荐机构的证券公司在持续督导期间为其保荐的科创板股票提供做市服务。做市商申请终止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的,应当至少提前15个交易日书面通知本所,经本所确认后予以终止。做市商申请终止特定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的,1年以内不得重新申请对同一科创板股票开展做市交易业务;做市商申请终止全部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的,1年以内不得重新申请对任一科创板股票开展做市交易业务。做市商通过专用账户持有的股份,参照自营持有股票,纳入证券公司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合并计算,适用权益变动披露及短线交易等相关规定。做市商通过专用账户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应不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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