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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资讯】打着“个性交友”“招募童星”等幌子!警惕“隔空猥亵”成侵害未成年人新形式

时间:2023-06-01 15:02:39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6月1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何春中)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称朝阳法院)近日召开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暨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就2020年至2022年朝阳法院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侵害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审理情况等进行通报。通报显示,在性侵、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通过网络“隔空猥亵”成为新形式,犯罪嫌疑人往往打着“个性交友”“招募童星”等幌子,以诱骗、胁迫未成年女性进行“裸聊”或发送“裸照”“裸体视频”等形式进行猥亵犯罪,隐蔽性更强,危害面更广,对未成年人及家庭造成更为严重的伤害。

通报会现场。曹璐/摄

记者梳理发现,2020年至2022年,朝阳法院受理的侵害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发案率总体平稳,以侵害人身权利案件居多,包括故意伤害、强奸、强制猥亵、虐待被监护人、遗弃等多种案由。未成年人受害者年龄在14周岁以下的占62.6%,最小的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受害者,年仅1岁。罪犯方面,朋友、同事、父母的朋友等熟人犯罪占有一定比例;初中文化程度以下的罪犯超60%,罪犯大多为无业人员,但也有快递员、保安、保姆、家教等特定职业。


(资料图片)

未成年人犯罪率平稳下降,朝阳法院3年共判处未成年人犯罪人24人,但涉及犯罪的领域较多,包括盗窃罪、强奸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等。未成年人罪犯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76%,辍学、无业、务工人员占83.3%。

在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中,朝阳法院三年共审结案件1274件,其中涉未成年人抚养、监护、探望等事宜的抚养类案件共计1101件,占全部案件的86.4%。虽然抚养类案件占比较多,但此类案件调解撤诉比率逐年增高。朝阳法院王四营法庭庭长李甲军介绍,朝阳法院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在该类纠纷中一并处理未成年子女由谁抚养、抚养费用、日后探望问题,高效、彻底地解决纠纷。

据了解,包含上述举措在内,朝阳法院构建了以“柔性司法”理念为中心,突出预防、保护、关爱为主线的“1+3”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体系。

朝阳法院副院长齐晓丹表示,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一直以来,朝阳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组建了“刑民”专业审判团队专门负责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并建立了“立审执三优先”联动机制和源头预防、常态保护、定期回访工作机制。

同时,朝阳法院探索“多元化”司法维权保护,与区检察院、区教委、区妇联等区未保委成员单位以及朝阳律协、朝阳社区学院等共建工作机制;与区教委签订《关于协同推进法治校园建设的合作协议》,围绕校园矛盾纠纷源头预防调处化解、法治副校长等工作,建立信息共享、联席会议、基地共建、多元解纷、联合调研、司法建议六项协同机制,形成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合力。

针对犯罪未成年人,朝阳法院创建形成“庭前调查、亲情教育、判后答疑、社区矫正”等“全链条”式审判教育模式。针对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开展“立体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发送司法建议填补社会管理漏洞,建立“法治教育基地”。2020年以来,开展相关普法宣传教育活动160余次,受众约3万人次;选派法官出任辖区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开展巡回审判20余次,旁听群众近2000人次。

朝阳法院王四营人民法庭副庭长张妍通报了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包括强奸、猥亵儿童的罪犯被依法严惩;犯敲诈勒索罪的未成年人被依法减轻处罚,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并对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认定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对继子女的监护权依法受保护;生母不依法、及时保障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被依法撤销监护权等。

张妍呼吁,家长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同时要提高防范意识,加强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李甲军认为,当前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仍然面临严峻复杂的形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还需优化。

朝阳法院坚持对审判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提炼分析,并向有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对发现的青少年见义勇为行为,向所在学校、街道及时发函建议表彰;对发现的校园安全疏漏现象,去学校调查后,向学校、区教委提出相关建议。截至目前,朝阳法院已向相关学校、公司等单位共发送十余篇司法建议,受到上述单位的高度重视,并将改进措施及时复函。

“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理机制建设,继续不断延伸审判职能,加强与未成年保护相关单位联动,探索更加符合朝阳特点的未成年司法保护模式,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齐晓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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