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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集团“流血”上市,曾因售假被判“退一赔十”

时间:2023-02-13 09:08:15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文|雷达财经鸿,作者|李亦辉,编辑|深海

近日,国内潮流零售企业KK集团在港更新了招股书信息,继续冲击港股“潮流零售第一股”。这也是其在首次招股书“失效”后,第二次递表港交所。

KK集团成立于2014年,目前公司旗下拥有KK馆、KKV、The Colorist、X11四个零售品牌,主要面向Z世代消费群体,产品涵盖美妆、潮玩、食品及饮品、家居品及文具,是中国三大潮流零售商之一。

财务数据显示,2022年前10个月KK集团实现收入30.67亿元,录得经营亏损1.6亿元。在整个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亏损持续扩大,而收入增速持续下滑。其中,2022年前10个月的收入同比增速仅1.6%。

值得注意的是,KK集团曾因违规加盟被罚,也一度陷入“涉假”舆论风波,被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假一赔十”,这或使其本不顺利的上市之路又蒙上了一层阴霾。

2022年前十月增速放缓至1.6%

2015年底,几乎从未接触过零售业的80后吴悦宁,在广东东莞创办进口商品集合店KK馆,依托尖货+体验+服务,一炮打响。

作为主打潮流零售的品牌,KK集团受到了多个投资方的青睐。2016年,公司便拿到了深创投的1500万元种子轮,随后又顺利获得了来自璀璨资本、经纬中国等的A轮和B轮融资。

经纬创投领投B轮融资时曾表示,看好KK集团规模化复制能力;CMC资本合伙人兼首席投资官陈弦也强调,KK集团通过高度标准化的运营方式,能实现不同区域和城市的快速扩张。

2019年3月,公司完成4亿元C轮融资时,估值已超过10亿美元。2020年,KK集团又完成10亿元E轮融资,2021年7月,KK集团完成F轮3亿美元融资,其估值约30亿美金,折合人民币约200亿元。至此,KK集团已顺利完成7轮融资,总融资额近50亿元。

凭借资本的支持,KK集团扩张迅速。根据招股书,以GMV计,KK集团是2021年中国三大潮流零售商之一,且是前十大市场参与者中增长最快的潮流零售商,2019年至2021年GMV的复年增长率为163.0%。

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公司通过覆盖中国31个省及印度尼西亚的13个城市,拥有707家门店的零售网络提供多种潮流零售产品。

业务方面,公司的收入来自货品销售,主要包括自有门店零售销售及向加盟店销售;基于销售的管理及咨询服务收入,如门店管理费、物流费用及向加盟商收取的POS费用。

从经营数据来看,2019年到2021年及2022年前10个月,KK集团实现收入4.64亿元、16.46亿元、35.24亿元及30.67亿元。

其中,门店数量最多的KKV是现阶段公司收入占比最高的品牌,2022年前10个月的收益超20亿,收益占比高达65.3%;美妆品牌THE COLORIST在同期收益为5.31亿,收入下滑主要受疫情影响。

潮玩板块的X11收益在2022年前10个月的收入为2.14亿,在总体收入占比不高仅为7%,但毛利率却是几个品牌里最高的,高达44.3%。

总体而言,公司收入增速相比前两年的翻倍式增长,进入2022年下滑明显,前10个月同比仅增长1.6%。

根据招股书,公司增速下滑与疫情影响有很大关系。

以同店销售(按GMV计算)指标为例,于2019年至2020年,公司的同店销售下降36.1%;于2020年至2021年,同店销售微幅下降0.7%;至截至2022年10月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的同店销售普遍下降4.4%,上述下滑原因均是受疫情影响客流减少或者关店导致营业时间缩短有关。

高额销售费用吞噬利润

据招股书,2019年到2021年及2022年前10个月,公司录得经营亏损8860万元、1.43亿元、2.38亿元及1.6亿元。

对此,KK集团在招股书中解释称,主要由于门店网络扩张产生的开支增加所致。

具体来看,高额的销售费用吞噬了公司利润。报告期内,其销售及分销开支分别高达1.11亿元、3.95亿元、10.97亿元和10.49亿元,对应的销售费用率分别为24.02%、24.01%、31.14%和34.22%,高于名创优品等同行业可比公司。

在盈利指标中,如果加上“于相关年度及期间的经营业绩以及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平值变动”金额,2019年到2021年及2022年前10个月,公司期内亏损分别为5.15亿元、20.17亿元、56.81亿元及盈利1.89亿元。

不过,根据相关会计规则,2022年实现期内利润1.89亿元,主要是公司估值下调引起。

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规定,申请上市公司在公开发售前向投资者发行的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会随着公司估值上涨而升值并形成金融负债计入资产负债表,其公平值的变动以亏损形式计入利润表。

换言之,如果公司估值出现缩水,则该金融负债的公平值变动以盈利入账。据招股书,2019-2022年前10月,“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平值变动”分别为-4.38亿元、-18.43亿元、-53.57亿元以及4.56亿元。

这也意味着,在2022年KK集团发生了估值下调。公司也坦言,“有关公平值变动主要反映本公司的估值減少。”

同样需要关注的是,在上市前夕KK集团的加盟商却选择了退出。据招股书,2019-2020年,KK集团旗下加盟商门店从164家快速增至424家;但2021年和2022年前10个月,其加盟店数量分别减少67家和212家。

这一过程中,KK集团接手了加盟店的股权,合计350家加盟店变为直营店。截至2022年10月份,公司与10名独立第三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其中3名加盟商向KK集团转让3家合资企业的50%股权,7名少数股东向 KK 集团转让8家非全资子公司49%的股权。

而加盟商出走或与门店收入下滑有关。据招股书,2022年前10个月,145家加盟门店货物销售总额约为8.35亿元,同比缩水29.04%。

尽管加盟商不断流失,但对应的应收款却在增加。公司因此提示称,由于线下门店加盟模式的特殊性,公司面临加盟商应收账款的信贷风险。

据招股书,2019-2021年及2022年前10月,公司应收加盟商款项分别为5470万元、9140万元、1.9亿元及1.05亿元。

曾因违规加盟、售假被罚

公开消息显示,早在2021年12月份,深圳市监局对广东快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快客电商”)涉嫌违法从事商业特许经营的行为开展调查。

天眼查显示,快客电商成立于2015年4月份,注册资本为1228.37万元,是一家以从事零售业为主的企业,为KK集团旗下子公司。

监管机构调查发现,自2018年8月起,快客电商在开展KK馆、KKV、THE COLORIST调色师等三个品牌特许经营活动时,虽然已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但是经营时间未超过1年。

而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市场超过1年。

此外,KK集团旗下的KK馆、KKV、THE COLORIST调色师等三个品牌自从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未依法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依照相关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基于前述理由,在2022年5月20日,深圳市市场监督局对快克电商作出行政处罚,罚款30万元。

资料显示,商业特许经营也就是所谓的加盟模式,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据KK集团招股书介绍,KKV以自营模式为主,加盟模式为辅;KK馆以加盟模式为主,自营模式为辅。

除了被监管机构处罚,KK集团还因为售假被法院判“退一赔十”。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2020年7月份,消费者蓝某分九次在“K+”手机软件中下单购买“Dior迪奥烈艳蓝金唇膏999#经典正红(哑光)3.5g”口红共计54支,每单均为6支,单价为259元,货款共计13986元。

据裁判书,蓝某所购买的案涉口红经东莞市集团(LVMH集团)亚太区鉴定为赝品。而相关商品图片上显示“正品保障假一赔十”,因此法院判决腾客网络应当向蓝某赔偿十倍货款139860元。

其中,腾客网络是“K+”手机软件的开发商、服务商,消费者可通过该软件进行网上购物。

后KK集团对外解释称,“K+”并非KK集团旗下品牌,亦与线下实体店品牌“KK馆”、“KKV”无关。“K+”是KK集团前员工在2020年开展的创业项目,其前身为“KK馆电子商城”,于2020年5月更名为“K+”之后实际运营主体为腾客网络,KK集团未参与实际运营,与其无业务往来。

但即便如此,腾客网络售假并非与KK集团毫无关系。在媒体曝出的另一份诉讼中,2020年7月某消费者在KK馆小程序购买20支Dior迪奥口红被认定为赝品,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快客电商向该消费者退还货款5180元,并赔偿51800元。

有资料显示,KK馆小程序于2020年5月升级为“K+”。KK馆小程序的迁移记录显示,2020年8月11日原开发者快客电商由新开发者腾客网络承接。

由于售假发生在2020年7月,也就是“K+”从快客电商向腾客网络的迁移过程中,因此法院判决快客电商承担相应责任。

据媒体报道,在第三方平台小红书上,有不少网友发帖打假KKV门店真假混卖,甚至有网友称在KKV门店买到了“假酒”导致一夜没睡。

在上市路上,KK集团的亏损一直是外界关注较多的地方,但其在消费者最为敏感的产品真实性方面出现问题,则为其赴港之路又增添了一丝不确定性。

关键词: 金融负债 销售费用 特许经营合同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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