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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朋友圈高调“晒”订单规模“惹祸”,300亿光伏股东方日升紧急澄清并道歉!难逃信披违规之嫌

时间:2023-01-12 17:06:12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300亿组件龙头东方日升(300118,SZ)高管的一条微信朋友圈火“出圈”。因组件事业部全球市场总监庄英宏在微信朋友圈与卖方涉及储能订单和组件成本情况的互动,东方日升高管朋友圈“炫订单”“卖方首席‘微信调研’”等相关报道纷至沓来,东方日升也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事件持续发酵,东方日升于1月12日火速发布澄清公告并致歉,称相关言论均系个人行为,不代表公司立场。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不过,还是惊动了深交所,深交所“闪电”向东方日升发去关注函,剑指公司高管相关言论是否违反信披有关规定。一位行业律师认为,组件是东方日升的核心主营产品之一,相关信息发布可能对公司股价形成一定影响,难逃信披违规之嫌。对于信披是否违规?东方日升市场部并未进行正面回应钛媒体APP,表示“关注后续回复内容”。

高管朋友圈“炫”单,上市公司火速道歉

东方日升高管在朋友圈炫订单一事在光伏圈引起轩然大波。该事件于1月11日开始发酵,多家新闻媒体发布关于东方日升“高管朋友圈炫订单”“卖方首席‘微信调研’”等相关报道称,东方日升员工庄某发布微信朋友圈称公司储能业务“23年在手已签4吉瓦时多了”,并在评论区与某券商分析师讨论公司组价成本、交付价格、未来业绩等信息。

伴随这则朋友圈的持续发酵,1月12日早间,东方日升发布澄清和致歉公告。从东方日升的回应来看,公司承认了庄英宏发布信息的事实。

据东方日升披露的公告显示,庄英宏在公司的职务为公司组件事业部全球市场总监,系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经与庄英宏核实:庄英宏于2023年1月9日21时32分许在其微信朋友圈转发双一力储能公众号发布的“15GWh!宁波双一力与海辰储能签订三年电芯供应战略合作协议”文章,并配以文字“发力储能,我们认真的,23年在手已签4吉瓦时多了。。。”,随后,卖方研究员朱玥在其该条朋友圈下与庄英宏进行了简单评论与回复,而后,庄英宏于当晚22时30分许删除了在其该条朋友圈下其与朱玥的相关评论对话。除与朱玥的相关评论对话外,庄英宏未发表过其他相关言论。

但东方日升指出,庄英宏相关言论均系其个人行为,不代表公司立场。

关于庄英宏透露的订单信息,东方日升公开回应称,公司储能业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主要承载和负责,经自查:目前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已双签订单量约1GWh,意向在谈订单量约3GWh,合计约4GWh。庄英宏所述“23年在手已签4吉瓦时多了”为其与公司储能业务相关同事交流了解后作出的个人理解,口径为公司双签订单量与意向在谈订单量的合并量。

东方日升还表示,储能业务形成的收入在公司整体收入中占比不高,储能业务订单量的获取情况预计不会对公司整体的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另外,东方日升认为,庄英宏于朋友圈评论中回复“按照硅片报价5.1元/片,电池非硅0.14元/瓦再加组件非硅成本0.6元/瓦”为其个人基于对光伏行业多年的经验了解、判断及持续跟踪市场相关公开信息进行的回复。

根据PV InfoLink于2023年1月4日发布的周光伏供应链价格,210单晶硅片价格区间为4.80元/片-5.30元/片;根据中信证券于2022年12月7日发布的《电力设备及新能源行业光伏板块2023年投资策略:景气相随,拔萃鼎新》,该报告对现价下不同技术路线头部一体化产能成本进行了测算,电池片非硅成本为0.14元/W,组件非硅成本为0.61元/W,上述相关行业公开数据与庄英宏回复相关数据一致。

不过,东方日升认为,公司未对2023年及未来年度经营情况编制盈利预测,利润情况除受收入、成本影响外,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资产减值损失、营业外收支等亦会影响公司利润水平。

东方日升同步发布致歉说明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庄英宏本人对该事件对市场造成的影响表示歉意。鉴于该事件的严重性,公司将对庄英宏进行内部问责。同时,公司将组织全体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包括证券部相关人员等)对信息披露相关规章制度开展专项学习,汲取本次事项的教训,防范类似情形再次发生。

交易行情显示,1月12日东方日升收涨2.18%。据统计,东方日升1月9日-12日,股价累计上涨13.19%。开年至今,东方日升股价已涨超35%,最新总市值为300.7亿元。

交易所紧急发“函”,剑指信披是否违规

与东方日升澄清和致歉公告同时而来的,还有深交所的关注函。

钛媒体APP注意到,庄英宏提及的储能订单系东方日升1月9日发布的公告。当时公告显示,东方日升与控股公司宁波双一力与海辰储能签订《2023年~2025年三年战略协议》协议约定2023年至2025年期间(以实际为准),宁波双一力承诺向海辰储能采购合计15GWh电芯。不过,公告并未提及庄英宏所说的“4吉瓦时”。

深交所在下发的关注函中,要求东方日升核实说明媒体报道中提及的公司2023年储能业务在手订单情况、公司组件成本、交付价格等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说明公司相关业务的具体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不确定性,并结合公司储能业务开展情况、业务实施和行业竞争、价格和政策变动等各项影响因素,分析并重点提示相关业务开展、在手订单实施的风险。同时说明是否就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对外发布信息制定并执行了完备的内部规范制度,是否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了充分培训、提醒,庄某在朋友圈发布的相关信息是否属于未公开披露的信息,是否违反了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并结合前述情况分析前述朋友圈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公司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东方日升还需自查说明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信息披露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内部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并实际执行,核查相关新闻报道所涉信息公开前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事实上,上市公司披露信息需要遵守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统称“《办法》”)第三十四条明确指出,上市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接受投资者调研等形式就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事件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沟通的,不得提供内幕信息。

《办法》规定,信息披露文件的全文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报刊依法开办的网站披露,定期报告、收购报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的摘要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报刊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另外,《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明确指出,上市公司应当通过符合条件媒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取同一信息,不得实行差别对待政策,不得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开资料显示,在东方日升2002年刚成立时,彼时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卖太阳能灯具。尤其是上市之后,东方日升一直形容自身“要秉持业务多元化的战略,不断尝试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因此,东方日升不断变换赛道。

目前,东方日升主营业务以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主,主要产品覆盖硅料、电池和组件三项环节,今年上半年东方日升光伏组件出货量位居行业第六。同时公司围绕新能源产业从事太阳能电站EPC与转让、光伏电站运营、灯具、储能业务产品、辅助光伏产品和晶体硅料等的生产、销售等业务。

2022年前三季度,东方日升实现营业收入约210.2亿元,同比增长61.86%;归母净利润约7.47亿元,同比增长111.08%,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约7.7亿元,同比增长434.07%。值得一提的是,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东方日升负债率高达71.99%,总负债超过263亿元,同期货币资金96.3亿元。

一位行业律师告诉钛媒体APP,组件是东方日升的核心主营产品之一,庄英宏与券商分析师讨论了组件成本、交付价格、在手订单等敏感信息,这些信息可能对公司股价形成一定影响,并且不是所有投资者都能了解到该信息,有信披违规之嫌。

对此,钛媒体APP致电东方日升董秘进行采访,相关人士表示“媒体采访问一下市场部”。随后钛媒体APP又致电东方日升市场部,相关人士表示“今天已发布澄清公告,关于是否信披违规要关注后续关注函回复内容”。

事实上,朱钥在庄英宏朋友圈对组件价格的“调研”,反映出市场近期对光伏上游产业链降价影响的关注。北京特亿阳光新能源总裁祁海珅在接受钛媒体APP采访时表示,从光伏行业本身来讲,硅料价格不断的上涨,主要是阶段性的结构性需求带动的。不过,多晶硅的价格的拐点已经出现了,下降的趋势目前看已经初步形成并成为业内共识。

“长远来看,不能靠产品的涨价去获得长久的发展。涨价第一是阶段性的,也受到了一些地缘政治的需求加速影响;第二,暂时的硅料结构性供应紧缺的问题随着新投建硅料产能的逐渐释放,供应不在紧缺,后续甚至会出现库存现象”,祁海珅如是表示。

一位光伏行业人士进而指出,光伏组件企业下游客户主要为央企、国企或大型发电企业。这类型的客户采购量大,具有很强的议价能力,因此光伏组件厂商很难将成本的压力转嫁给下游。换言之,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压力只能由光伏组件产商来承担,因此组件属于“夹缝中求生存”的行业。行业人士普遍认为,随着新增产能的释放,硅料价格有望进一步下跌,给“硅料”企业打工的局面将改变,中下游企业将迎来发展机会。

东方日升能否迎来发展机遇,有待进一步观察。(本文首发于钛媒体APP,作者|刘凤茹)

关键词: 东方日升 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 有关规定 同比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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