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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NGS公司的未来,与LDT模式是否有“名分”关系不大

时间:2022-10-24 16:00:25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文 | 氨基观察


【资料图】

整个肿瘤NGS行业,一致的兴奋点莫过于:在相关政策法规中,出现认可“LDT模式”的表述,即使只占很小的篇幅。

10月9日,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开展上海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提到:

有条件的医院可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自行研制体外诊断试剂试点。

这是该通知5000余字篇幅中,唯一提到“LDT模式”的地方,占比微乎其微。但这并不妨碍市场大受鼓舞。

10月15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中,也出现了类似表述:

积极支持实验室自建检测方法试点,有条件允许LDT项目服务于临床推广。

市场的信心再度被点燃。种种政策法规联系在一起,不少人将之解读为:LDT试点不断推进,肿瘤NGS行业的拐点来了。

那么,事实真的如此吗?

01 以“检测服务”模式盈利的LDT

所谓LDT模式,按照官方的说法是“临床实验室自建项目”,指医学检验部门自行开发的检测方法。怎么理解呢?可以结合IVD模式来看。

简单来说,LDT模式与IVD模式相比,就是有证和没证的差异。IVD产品需要通过注册性临床实验后,经监管部门审批通过之后才能上市销售,卖的是诊断试剂;

而LDT模式则不需要开展注册性临床,就可以直接上市流通,只不过销售的是“一次基因检测服务”。

例如,A公司开发的肝癌早筛产品B,虽然还没有完成前瞻性临床研究,但基本检测功能已经得到实验室肯定,所以A公司将B产品直接对C端用户销售。

这并不意味着“LDT模式”违规。在海外市场,LDT模式一直是合法的存在。原因在于,一款试剂产品从开始临床到诞生,可能需要3—5年的时间,存在天然的滞后性。

在IVD产品诞生前,理论上患者无产品可用,而LDT模式刚好弥补了这一空白。这也是监管认可LDT模式的根本原因。

目前,国内没有相应的法规明令禁止这一行为。事实上,大部分基因检测细分领域,都依赖于LDT这一销售模式。

尤其是在发展处于相对早期阶段的某些领域,比如肿瘤NGS行业。目前,肿瘤NGS行业公司,主要创收手段是以LDT模式销售产品。

如下图所示,世和基因服务模式收入为73%,而臻和科技更是高达84%。

不过,虽然国内没有对LDT模式明令禁止,但也未明确表示该模式完全合法。这正是让人忧虑的地方。

02 需要被监管认可的模式

监管对于LDT模式的态度尚不明确,意味着未来存在变数。也正因此,臻和科技在港股申请上市的招股书中,将政策因素列为一大风险点。

对于LDT模式的未来,市场的忧虑在于两点:

其一,LDT模式是否会被取缔。在这种情况下,肿瘤NGS公司将要面临的,或许是前所未有的困境。不仅是现有业务受到影响,更将影响未来的发展。

臻和科技就在招股书中表示,一旦监管部门对LDT模式采取强硬态度,全面否认LDT模式,那么公司面临的最严厉整改措施可能是:

在未来十年内拒绝受理违规实验室医疗器械的注册申请。LDT模式不被认可,又被限制拿证,基本等同于GG了。

其二,政策趋势不明朗的隐忧。取缔LDT模式的极端情况大概率不会发生,但未来政策的演变方向依然难以预料。

一旦最终明确的法规,和当前第三方实验室们基于自己理解开展的LDT模式存在出入,同样会影响这些公司后续的业务开展。

对此,臻和科技在招股书中做了明确解释,表示公司开展的LDT业务,符合当前生效的所有法规,但不排除未来因为政策法规变动出现不符合的情况。

与此同时,LDT模式是否被明确,某种程度上还影响着肿瘤NGS能否登陆A股市场。

因为LDT模式的特殊性,决定了不是每一家企业都能保证合规性。这一模式主要通过医生销售,避免不了小群体扰乱秩序。

这也导致,此类企业去A股上市面临两大难题,一是上交所和证监会接不接受这一模式,二企业能否经受住严刑拷打证明自己的合规性。

而对于肿瘤NGS行业来说,目前所有公司都未实现盈利,亟需资本的支持。

也正因此,对于整个基因检测行业来说,LDT模式是否拥有名分尤为关键。在这一背景下,任何支持LDT模式发展的政策文件,都是莫大的鼓舞。

03 公司的未来不取决于模式是否“有名分”

不过,长远来看,对于一家企业而言,LDT模式是否合法不是决定其未来发展的关键。

正如上文所说,当前市场各位选手都在通过LDT模式开展业务。即便政策没有许可,但大家都已经在基于这一模式开展业务,并且如火如荼。

而LDT模式的特殊性,也决定了被取缔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相信政策只会往合规、有利于行业发展的方向引导。

所以,LDT模式是否获得监管的认可,对于一家企业来说,情绪价值大于实质作用。

从产业角度出发,一家企业要想长期在这一市场保持竞争力,研发能力及拿证能力才是最为关键的。

IVD和LDT属性的不同,意味着两者针对的群体也不完全相同。

IVD模式针对有检测能力的医院、第三方检测机构,以及为没有检测能力的医院、体检机构或者保险公司提供LDT模式;

而LDT模式,只能在早期服务所有终端机构,到了后期,只能服务没有检测能力的医院、体检机构或保险公司。

从终端用户群体来看,有没有“证”,不仅关乎着产品能不能进院,更决定了能不能进医保。某种程度上,这两个因素决定了一款产品的生死富贵。

因此,从逻辑上讲,对于某一款NGS检测产品来说,注定是“早期看LDT,后期看IVD”:

LDT模式首先得到临床应用,然后是推进IVD产品研发,在IVD产品研发之后,LDT模式退出历史舞台。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LDT模式不香了。因为基因检测产品层出不穷,而LDT模式提供了商业化前移的契机。

如果谁能够在早期研发够快,持续推出众多的前沿产品,并且入院能力极强,占据一席之地;后期临床推进够快,注册效率够高,报证迅速,巩固积累的先发优势,最终将持续受益。

归根到底,研发和拿证能力才是一家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而不是LDT模式是否能够拿到名分。

关键词: 检测能力 保险公司 诊断试剂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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